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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endlerbund·· 13 天前精选AI 评分62

欧盟强迫劳动条例临近,德国未按期指定主管机构

EU-Zwangsarbeitsverordnung: Neue Prüfpflichten für Händler?

AI 导读

欧盟《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将于2027年12月14日适用,届时用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不得在欧盟内部市场销售或从欧盟出口,该条例已于2024年底通过。欧盟委员会已开通集中门户并增设风险数据库,还将为监管机构和企业制定指南。

推荐理由

欧盟强迫劳动条例将于2027年底适用,德国尚未指定主管机构,卖家可据此提前梳理供应链溯源与合规准备。

正文 · AI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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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7 年 12 月 14 日起,欧盟关于防止强迫劳动的法规将开始适用。届时,以强迫劳动制造的产品既不得在内部市场销售,也不得从欧盟出口。该法规已于 2024 年底通过。对线上卖家以及整个零售业而言,这意味着又一项审查义务正在临近。

欧盟委员会目前已启用一个中央门户网站,并为其补充了一个风险数据库。此外,还计划为监管机构和企业制定指南。实际适用由此逐步推进。

零售业面临高额审查成本

受影响尤为明显的是零售业,尤其是消费品领域。许多企业采购数千种商品,未来必须审查其来源。德国零售协会 HDE 在《经济周刊》中指出,还有大量其他规则体系,如供应链指令和生态设计指令。在其看来,这些规则部分互不协调,造成相当大的额外负担。

HDE 还警告存在声誉损害风险。即便只是证据不足的嫌疑,例如来自非政府组织的指控、缺乏依据的媒体报道或国际组织的笼统国别报告,也可能损害企业。北德一家经营蔬菜和植物油的 medium-sized 批发商在《经济周刊》中表示,他曾不得不让整个团队连续数周忙于落实此类规定。

德国错过期限

成员国本应在 2025 年 12 月 14 日前指定一个或多个主管机构并通报欧盟委员会。德国迄今尚未这样做。其原因与其说是缺乏合适的机构,不如说是联邦政府内部的职权之争。据联邦劳动部的门户网站“CSR in Deutschland”称,需要一部配套法律来规定机构和职权。相关协调仍在进行中。

目前有两个候选方案:

  • BAFA:联邦经济与出口管制局在依据《供应链尽职调查法》进行供应链检查方面拥有经验。
  • 海关(FKS):金融控制局打击黑工部门自 2019 年起也负责审查劳动剥削、人口贩运和强迫劳动。

欧盟法规提出的要求部分有所不同。该机构应调查产品和供应链、要求企业提供信息并进行检查。它最终应能决定某产品下架或不得投放市场。如果强迫劳动发生在欧盟以外,欧盟委员会本身也可进行调查。因此,柏林必须厘清是由现有机构承担该任务,还是设立新的架构。欧盟要求配备充足的人员、资金,以及在人权、劳动者权利和供应链方面的专业知识。

其他方面的减负,以禁令为工具

德国联邦政府希望在企业供应链规则方面为企业减负。计划包括取消现行的报告义务,并以一部实施欧盟供应链指令 CSDDD 的法律取而代之。强迫劳动条例虽然在具体怀疑个案之外并未新增一般性报告义务,但它要求企业做好准备,尤其是在审查自身产品及其来源方面。此外,还将形成一项用于国家层面产品禁令的工具。

支持者认为,这比自愿承诺是更有力的杠杆。欧洲议会议员、欧洲议会贸易委员会主席 Bernd Lange(社民党)提到马来西亚一次性手套生产中的强迫劳动问题。欧盟不能把市场准入取决于是否无视这类状况。

要求建立精简体系

欧洲人民党党团内部市场与消费者保护发言人 Andreas Schwab 要求,将调查集中在“大鱼”身上,而不是小案件。为此,欧盟委员会需要足够的资源。报告义务和尽职调查义务还必须以精简方式落实。Schwab 主张建立一套连贯的合规体系,并希望将进口企业的所有报告义务汇总到一份基于表单的报告中。

文章配图: https://www.depositphotos.com

来源:haendlerbund · ohn.haendlerbund.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