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与经营
贸易方式之寄售业务的特点
阅读提示
费用、政策与平台规则可能调整,实际操作请以官方现行规定为准。
问题 1:寄售与售定方式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寄售是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当地买主销售,在货物发运前没有买主,是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而售定方式在货物发运前已有买主。
问题 2: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
- 代销人只根据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属寄售人。
- 万一代销人破产,寄售人仍可收回寄售商品。
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运费、保险费、储存费、税收以及其他杂项费用,除非代销人失责或违反寄售协议规定,否则均由寄售人承担。
问题 4:寄售货物在运输途中可以如何处理?寄售货物装运出口后,在到达寄售地前也可使用出售路货的办法,先行销售,即当货物尚在运输途中,如有条件即成交出售,出售不成则仍运至原定目的地。
问题 5:代销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代销人在货主授权范围内,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与当地客户直接签订买卖合同。
- 如代销人与当地客户发生贸易纠纷,代销人可以是直接的申诉人或被诉人。
- 代销人只负责货物的销售,如超过一定期限货物未能售出,有权将货物退回寄售人。
- 代销人在寄售人不执行寄售协议时,可以对寄售人的货物行使留置权,或将货物作为担保或抵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