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线
- 公布时效
- 4–6 个工作日
- 包裹限重
- 10-30KG
- 计费重量
- 所有带签收的材积重计算标准:(长*宽*高)/6000
- 货件尺寸(原始填报)
- 最长边不超100CM,周长不超300CM
- 申报要求
- 按产品采购价如实申报
- 退件重派服务
- 可以在欧洲境内做二次派送,暂不提供退回国内服务
交货仓地址、费用和承运要求请按具体线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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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按源站标注的工作日口径展示,为服务商填报区间。尺寸、限重和计费公式保留原始填报;未注明单位或适用条件的,不自行补全。走货属性不代表所有商品可无条件承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