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线
- 公布时效
- 35–40 个工作日
- 包裹限重
- 23
- 计费重量
- 计费重量按体积重量和实际重量相比,二者取其大值;体积重(KG)=长(cm)*宽(cm)*高(cm)/6000;单票重量不得低于100KG,单箱最低消费12KG,单箱不足12KG按12KG计算
- 货件尺寸(原始填报)
- 小于120CM
- 申报要求
- 欧洲海快/卡-递延,平台销售链接30%
- 退件重派服务
- 暂无
交货仓地址、费用和承运要求请按具体线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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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按源站标注的工作日口径展示,为服务商填报区间。尺寸、限重和计费公式保留原始填报;未注明单位或适用条件的,不自行补全。走货属性不代表所有商品可无条件承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