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产品责任新规12月9日施行,扩大跨境责任主体
12月9日施行,德国新规扩大跨境电商责任主体
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产品责任法现代化法》,主要条款将于2026年12月9日施行,仅适用于该日期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此前已上市产品沿用旧法。
德国新法把履约服务商和平台纳入产品责任链,非欧盟卖家需核对欧代与仓储发货安排。
AMZ123获悉,德国联邦议院近日表决通过《产品责任法现代化法》,用于全面对接欧盟新版《产品责任指令》。
新法主要条款将于2026年12月9日正式施行,规则仅适用于该日期之后投放市场、投入使用的产品;在此之前已经上市的产品,依旧沿用旧版法律。
这是德国自1989年出台产品责任法后,第一次大规模修订。改革主要为适配数字化发展、循环经济模式以及全球化供应链的现实情况,进一步强化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本次修订最关键的调整,是扩大了无过错严格责任的覆盖主体,对中国、美国等非欧盟国家的商品卖家来说,合规风险明显增加。如果产品生产企业位于欧盟境外,且欧盟本地没有进口商,也没有书面授权的欧盟授权代表,那么履约服务商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这里的履约服务商,指至少提供仓储、包装、地址处理、发货中两项服务的经营主体。
要是上述责任主体皆无法确认,供货方在收到追责通知的一个月期限内,不能指明首要责任方或是自己的上游供货来源,就会被视作产品制造商,承担对应的赔偿义务。
特定条件下线上交易平台同样会被划入责任链条。当消费者有合理理由认定商品由平台本身或是平台管控商户提供,而平台在一个月内无法指认出责任主体时,平台也要承担责任。
赔偿范围涵盖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非商用数据损坏也纳入可索赔范畴,原有部分赔偿限额、免赔额的相关规定已被废除。
对跨境卖家来说,如果从欧盟本地拿货、直接转卖,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产品制造商,整体风险偏低。但如果卖家直接从境外进口商品、对产品做实质性改造,包括再制造、功能升级,或是打上自有品牌,让消费者误以为该卖家就是生产方,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会大幅上升。新法还完善了证据出示相关规则,降低受害方的取证难度。
此次调整源于欧盟2024年更新的产品责任制度,用来应对跨境电商、软件产品以及人工智能产品带来的各类新问题,保障欧盟市场内始终有明确可追责的经营主体。
德国属于较早完成国内立法落地的欧盟成员国,这套新规会直接约束所有面向欧盟市场开展销售的第三方卖家。相关企业及卖家应当尽早厘清自身在供应链当中所处角色,补齐合同条款,同步做好责任保险方面的配套准备。
作者✎ TEN/AMZ123
卖家之家点评
德国新规将责任主体扩至电商平台及非欧盟卖家,跨境卖家合规风险显著上升。建议尽快核查产品合规文件与欧代配置,确保12月9日前完成应对。
来源:欧洲电商资讯
原文链接:https://www.amz123.com/t/aF3hYa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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