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修订消费者保护法监管直播带货
先了解这件事
2026年9月9日,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OCPB)就《消费者保护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据出海网快讯、AMZ123快讯及大数跨境9月30日报道,草案将网红营销、直播带货及电子标签纳入监管,明确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涵盖通过电子系统进行的商品买卖行为;草案赋予消费者在产品存在缺陷时终止合同、要求换货、申请降价或索赔的权利,并允许争议解决和补偿委员会裁决;标签管控类商品的进口商须在清关之日起30日内完成标签制备,未按规定执行者或将承担刑事责任。目前该草案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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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 大数跨境泰国修订消费者保护法,直播带货和电子标签纳入监管
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OCPB)于9月9日启动《消费者保护法》修订草案公众意见征集,截止10月10日,重点将网红营销、直播带货及电子标签纳入监管,明确电子商务中通过电子系统进行的交易均受消费者保护法规约束。新规赋予消费者在产品有缺陷时终止合同、换货、要求降价或索赔的权利,争议可由争议解决及补偿委员会裁决。针对需管控标签的商品,进口商必须在清关后30天内完成标签制作,违规者将面临刑事责任。
- AMZ123快讯泰国修订消费者保护法,直播带货与电子标签纳入监管
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OCPB)于9月9日就《消费者保护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草案将网红营销、直播带货及电子标签纳入监管,明确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涵盖通过电子系统进行的商品买卖行为。草案还赋予消费者在产品存在缺陷时终止合同、要求换货、申请降价或索赔的权利,标签管控类商品的进口商须在清关之日起30日内完成标签制备,未按规定执行者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 出海网快讯泰国修订消费者保护法,直播带货和电子标签纳入监管
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OCPB)9月9日就《消费者保护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10月10日,草案将网红营销、直播带货和电子标签纳入监管,明确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涵盖通过电子系统买卖商品。草案赋予消费者在产品有缺陷时终止合同、要求换货、降价或索赔的权利,并允许争议解决和补偿委员会裁决。针对标签管控商品,进口商要在清关之日起30日内完成标签制备,未做到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