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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与经营

跨境电商进口监管新政增加了哪些内容?

问题 1:跨境电商进口监管新政中明确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和进口业务的参与者有哪些?

参与者包括跨境电商企业,其也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运营商,货物权利人是向境内消费者销售境外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货物的境外注册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即跨境电子商务的第三方平台运营商,应为国内工商登记企业、消费者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在线展示和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消费者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国内购买者。

问题 2:对跨境电子零售进口商品的监管是怎样规定的?

对跨境电子零售进口商品的监管暂按进口商品的个人用途执行,不执行首次进口相关商品的审批文件、登记或备案要求,但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商品,有关部门在明确暂停疫区进口、启动风险应急处置时,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问题 3:跨境电商进口监管新政中对于各方责任是如何明确的?
  1.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商品质量安全负主要责任,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承担商品信息披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提供商品退换货服务,建立不合格或有缺陷商品召回制度,对消费者商品质量权益进行补偿,发现问题商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并妥善处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并及时报告。
  2.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经营者向海关登记注册,接受监管,配合后续管理和执法,规范管理制度建立,核实平台内企业身份真实性并公布,与企业签订协议明确责任等。
  3. 国内服务提供商:落实相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并向海关提交资质证明,报关企业接受委托并承担如实申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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