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与经营
进口产品的包装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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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包装要求知多少
进口产品的包装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其一:中文标识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口产品于国内市场销售必须具中文标志。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包含以下九点:
1. 产品得有检验合格证。
2. 要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厂名与厂址。即便进口产品在国内销售,也得有中文标志。
3. 按照产品特性及使用要求,需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名称及含量也应予以明确。
4. 限期使用的产品,要标明生产日期或失效期,包装食品通常应标明生产期、保质期与保存期。
5. 对易造成产品自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需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6. 已获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商标,其标志为“R”或“注”。
7. 已被专利部门授予专利的,可在产品上注明。
8. 生产企业应在产品或其说明、包装上注明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我国现行标准分四级,即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HB)、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B)。
9. 已取得国家有关质量认证的产品,可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相应的安全或合格认证标志。
我国作为对外贸易大国,进出口贸易额庞大,产品包装也需遵循一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