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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异议与商标撤销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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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商标异议具体是指什么?
商标异议是指当第三方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时,申请人可能面临的一种程序。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能有机会纠正一些缺陷,比如在涉及未决申请的异议中。同时,申请人也可能有其他选择来促进与异议人的早期和解,例如修改商品/服务的标识、删除某些产品或排除特定语言,以降低可能产生的混淆。就像原告在异议或撤销程序中可能有优势,被告在每次诉讼中也可能有自身的优势。
问题 2:商标撤销的含义是什么?- 注册商标存在一些法律推定,例如注册商标被推定为有效和受保护的,意味着注册所有人有权使用与注册相关的商品或服务。
- 还有一个法律推定是商标所有权属于注册人。当第三方要寻求撤销商标注册时,必须克服这些法律推定,这与待决商标申请不同。
商标异议和撤销都是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商标审理和上诉委员会(TTAB)拒绝商标注册的对抗程序。主要区别在于商标异议的目的是防止商标注册,而撤销商标的目的是撤销已注册的商标,所以异议主要与未决申请相关,撤销则与注册相关。此外,TTAB 商标异议或撤销本质上是小诉讼,虽然每个程序都有自己的标准,但异议和撤销是注册的核心,比如 TTAB 案件中不存在商标侵权的诉讼。在 TTAB 的法律诉讼中,除了案件结束时可选的口头听证外,不需要亲自出庭,所有的论点、证据和证词都以书面形式提交,在提交法律摘要后,各方可选择口头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