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与经营
如何有效规避FOB条款中的无单放货及无船承运人风险
问题 1:FOB 条款存在哪些隐藏风险?
FOB 条款存在的隐藏风险主要有无单放货和无船承运人问题,在这种条款模式下,买方通常指定运输的船公司、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这会使卖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容易出现货物被错误交付的情况,甚至可能面临无单放货的风险,导致出口企业遭受重大损失。
问题 2:为什么出口企业应尽量选择 CIF 或 CFR 条款替代 FOB 条款?- 可以降低运输环节中的风险,掌握运输的主动权。
- 避免外商对运输环节的过度干预。
- 很多外贸新手为了节省成本常选择 FOB 条款,但这种条款下买方掌握运输主动权,会带来诸多潜在隐患,而选择 CIF 或 CFR 条款能有效规避这些风险。
- 应特别关注买方指定的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尽可能要求买方选择知名、信誉良好的船公司或无船承运人。
- 若买方坚持其指定的承运人,应对其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其在中国是否具有合法代理人以及是否已办理无船承运人资格手续。
- 可以在合同中增加对指定承运人的限制条件,如明确规定必须符合一定行业标准或严格执行运输安排等。
- 可以要求货主或无船承运人按照中国货代或无船承运人管理规定出具保函,明确承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必须凭信用证项下的银行流转正本提单才能提货,若收货人未能提供正本提单则承运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应避免接受未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境外货代企业或资信不明的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和安排的运输服务,以减少法律风险。
- 尽量选择 CIF 或 CFR 条款替代 FOB 条款,掌握运输主动权。
- 若使用 FOB 条款,严格审查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确保其资信良好并符合法规。
- 委托中国相关部门对境外货代签发的提单进行审查,减少无单放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