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与履约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多式联运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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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多式联运单据的作用是什么?
多式联运单据的作用主要有:它是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证明了托运人和多式联运经营人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它也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的收据,表明经营人已接管货物;同时还是凭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收货人可凭此单据提取货物。
问题 2:多式联运单据可以分为哪几种?- 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作成可转让的或不可转让的两种。
- 如果签发一套一份以上的正本单据,应注明份数,其中一份完成交货后,其余各份正本即失效,副本单据没有法律效力。
- 签发人不同:多式联运单据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联运提单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
- 签发人的责任不同:多式联运单据的签发人对全程运输负责,联运提单的签发人仅对第一程运输负责。
- 运输方式不同:多式联运单据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联运,联运提单限于海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
- 已装运证明不同:多式联运单据可以不表明货物已装上运输工具,联运提单必须是已装船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