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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与经营

跨境卖家外观侵权分析参考要点

阅读提示

费用、政策与平台规则可能调整,实际操作请以官方现行规定为准。

问题 1:在判断外观专利侵权时,对于不同类型的产品,优先考虑的因素分别是什么?

对于像家具、电器等三维形状的产品,应优先考虑形状、图案、颜色;而对于地毯、墙纸、花布等产品,则优先考虑图案、形状,颜色差异一般不作为单独判断近似性的条件。

问题 2:如何通过整体观察来判断产品是否侵权?

通过肉眼从整体上直接比较,若外部结构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局部有轻微变化,就可以判断为侵权产品。根据专利法规定,一般来说,经过整体观察,如果其他外观设计和基本外观设计具有相同或相似的设计特点,两者之间的区别仅在于局部细微的变化,以及产品存在通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只有颜色元素的变化等情况,通常认为两者属于相似的外观设计。

问题 3:在判断外观设计侵权时,哪些因素不能作为判断依据?
  1. 产品的尺寸不能作为判断依据,虽然它容易引起注意,但不是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应在授权审查中排除,侵权判决中也不考虑。
  2. 材料不能作为判断依据,在侵权判断时也不考虑被控侵权产品和专利产品在材料上的变化。
  3. 内部结构不能作为判断依据,同样要在判断是否相同和相似时排除,即使有内部结构的变化也不影响侵权判断。
问题 4:在外观设计中,对于纯功能设计是如何处理的?

在外观设计中不考虑纯功能设计,比如轮胎或篮球,其特定属性必须是圆的,这不是判断侵权的依据,而是更注重轮胎外部的条纹等其他设计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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