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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与经营

什么是无代价抵偿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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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政策与平台规则可能调整,实际操作请以官方现行规定为准。

问题 1:无代价抵偿货物的定义是什么?

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指在海关放行进出口货物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等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

问题 2:什么样的情况仍属于无代价抵偿货物范围?
  1. 收发货人申报进出口的无代价低偿货物,与退运出境或者退运进境的原货物不完全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不完全相符,但经收发货人说明理由,且海关审核认为理由正当,同时税则号列未发生改变的,仍属于无代价抵偿货物范围。
问题 3:什么样的货物不属于无代价抵偿货物范围?

收发货人申报进出口的免税补偿或更换的货物,其税则号列与原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列不一致的,不属于无代价低偿货物范围,而是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问题 4:无代价抵偿货物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1. 进出口货物发生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其他原因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2. 必须是免费补偿或更换的。
  3. 补偿或更换的货物要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的相符。
问题 5:申报无代价抵偿货物有哪些其他要求?
  1. 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 3 年,向海关申报办理无代价抵偿货物的进出口手续。
  2. 免费补偿或更换货物的税号必须与原货物的税号保持一致。
  3. 如果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不退运出境且不放弃交由海关处理,或者被更换的原出口货物不退运进境,海关应当按照接受无代价抵偿货物申报进出口之日适用的税率、计征汇率和有关规定对原进出口货物重新估价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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